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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_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发布时间:2015-03-05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关于登记的具体规定: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起重机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

2.进行登记应当提交的资料:

(1)生产方面的资料:如设计文件、制造质量证明书等。

(2)使用的有关情况资料:如施工单位对于这些机械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起重机和设施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使用情况、作业人员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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